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在保证专职辅导员配备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和《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陶大党发〔2022〕4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需要,现决定在全校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景德镇陶瓷大学全日制2024、2025级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2.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工作职责
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部、系)指导下,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班团组织建设、奖惩资助服务、心理健康教育等,协助辅导员、班主任抓好各班学风建设、班团建设、日常管理和奖惩资助等工作,完成学校及学院(部、系)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报名流程和选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1.个人申报或学院(部、系)推荐:申请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兼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撰写个人自荐信(需结合岗位需求,突出自身优势与工作设想),并附以下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聘书、获奖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等;
2.材料提交:由各学院(部、系)统一收集报名材料,于2025年9月22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政科(学生活动中心203室),电子版材料(含报名表、自荐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表)打包发送至思政科邮箱tdxgc_sz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 学院(部、系)+兼职辅导员报名”。
(二)选聘流程
1.资格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材料,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2.综合考核: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自荐信(30%,考察岗位认知、逻辑表达)、结构化面试(40%,考察沟通能力、应急处置、工作思路)、笔试(30%,考察思政工作政策、学生管理常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3.考察聘用:拟聘人员进入1个月考察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期与人数
1.聘期:1-2年
2.选聘人数:17人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22日上午12:00
2.联系人和电话:孙老师,0798-8461336
3.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03办公室
六、工作待遇与考核
(一)兼职辅导员享有与专职辅导员同等的工作权利和办公条件,由所在部门或学院(部、系)为兼职辅导员配备办公设备和场地等,履职时间充分,能在课余时间坐班,在各部门或各学院(部、系)学工办(团委)的统筹、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二)兼职辅导员每月根据工作情况,如实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兼职辅导员考核鉴定表》,经各学院(部、系)考评后,将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学年将召开述职考核会,听取兼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对兼职辅导员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三)学校按照工作考核情况给兼职辅导员发放适当的工作津贴,标准如下:
1.考核为“优秀”者,按2500元/月标准核发;
2.考核为“合格”者,按1800元/月标准核发;
3.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兼职辅导员仍为学生身份,不列入学校职工名册,不单独安排住宿,不参加工会,不参加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医疗待遇与其他研究生一致。
(五)学校向兼职辅导员颁发聘书,兼职辅导员在岗表现列为个人评先评优、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