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董丽娜 图/闵捷)3月22日下午,学工处在学生活动中心217举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会。学工处副处长刘家金主持了学习会,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处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分院学工办主任参加了学习会。
会议介绍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出台的背景、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实施。《条例》共设六章六十条,在内容设置上,总体坚持了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并重的原则,规定了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内容,突出了“预防和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立法目的,标志着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有法可依。
会议要求,各分院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