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这位大学生拾金不昧的行为,让我看到了阳光和一种社会道德的闪光”,寻回丢失财物的景德镇珠山公安局分局法制科科长朱晓竹这样说道。朱晓竹向我校拾金不昧的学生周志明表示感谢,并被周志明的精神所感动。
周志明是我校陶瓷美术学院2009级雕塑1班的学生,3月22日晚,正在景德镇雕塑瓷厂毕业实习的他在老厂附近的马路上拾到一个手提包,包内装有5000元现金和许多重要证件,周志明心想失主丢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一定很着急,于是马上拨打朱晓竹证件上的手机号码,他拨打了十来次电话,但由于朱晓竹的手机设置为震动,没有听到,直到3月23日凌晨一点左右,周志明才与朱晓竹取得联系。当将全部物品如数归还时,失主朱晓竹再三询问周志明的姓名,并掏出1000元作为答谢,周志明没有说出自己的姓名,只是告知自己是陶院学生,对于1000元的答谢金,他也婉言谢绝,朱晓竹通过多方渠道才知道了周志明的姓名。
这件事让从事公安法制工作20多年的朱晓竹感触颇深,他表示这位大学生让他看到了阳光和一种社会道德的闪光。“5000元也不少,很难保证谁捡到了还能还回来。作为一名学生,5000元更是够他用一段时间了。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真的难能可贵。”对于失主朱晓竹对他的感谢与赞扬,周志明只说了一句话:“这都是应该做的!”
据周志明的班主任李明文介绍,周志明来自福建漳州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均在家务农,家庭经济困难,至今还有部分学费尚未交清。周志明平时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