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评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对象为全校在校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进行。学生奖学金享受面占年级专业人数的21%,其中一等奖学金3%、二等奖学金6%、三等奖学金12%;学生奖学金条件参照学生手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及评定名单要有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
二、学习进步奖人数根据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评选办法,经学院推报后确定。以上奖项由各学院初审后推荐给学工部,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批准。以上奖励评选办法和条件按2014版学生手册中《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执行。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落实,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及评定结果要有班级测评小组成员签字、学院负责审核的老师签字及党总支盖章,并于 3月 31 日前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形式将本次工作汇总报告、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学习进步奖推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政科。
特此通知
附:1、《名额分配表》
2.《学习进步奖申请表》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