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成才。学校计划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推荐30名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人、陶瓷美术学院5人、设计艺术学院5人、机械电子工程学院4人、管理与经济学院6人、信息工程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2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艺术文博学院1人、体育与军事教学部1人。
二、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倾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资助意愿不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要在推荐意见中详细说明),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额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工作要求: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公正、如实地进行推荐工作,充分掌握推荐学生的家庭经济、在校表现及已获资助情况,综合评判,对所推荐学生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时间要求:请于3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审核意见及申请表格和承诺书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2017年推荐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