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学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组建学生资助工作队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体系,现决定进一步组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各学院(部)要配备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辅导员专职负责所在院(部)的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学院(部)请于9月9日前将专职辅导员信息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学生资助新闻宣传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学生资助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6]32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育人成效,完善我校学生资助新闻宣传工作流程。各学院(部)要将本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积极宣传,踊跃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新闻线索和优秀新闻稿件。所报送的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应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达到传播正能量,激励奋发向上的目的。稿件应严把质量关,内容真实客观,数据精确,文字简练,图片清晰。各学院(部)每月应至少报送1篇新闻稿件。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发送至490428507@qq.com。
三、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工作
根据《关于对高校开展诚信文化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6]39号)文件精神,引导和帮助我校学生提高诚信意识,推动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工作。
各学院(部)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等开展诚信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学生进行诚信道德教育,推广普及信用知识,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各学院(部)需将相关班会、讲座等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图片材料,于10月30日之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做好新设学院(部)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工作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全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工作,合理有效安排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请各新设学院(部)将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情况于9月12日之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工处进行统一审批。各新设学院(部)要根据本学院(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如实申报岗位需求,切实做好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五、做好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赣助中心[2016]35号)的文件精神,各学院(部)请认真填写《2016年高校学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高校未报到学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表),按照要求,保证填写数据真实、准确。请于9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毅力;电话:6169;邮箱:490428507@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