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 09:57:59  浏览次数:
各院(部):
  国庆假期将至,为做好国庆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各班级要在放假前召开专题班会,班会由班主任亲自主持(附件1、附件2内容供班主任班会参考)。班主任于9月30日前向分院党总支书面报告班会情况,分院(部)于10月1日前向学工处报备汇总情况。专题班会要重点强调防盗、防骗、防火、防溺水、防传销、防交通事故等。
  二、国庆期间各院(部)要按照学校安排严格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三、学校重申,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提倡、不组织集体出游,确实要集体出游的,应提前两天报所在院(部)审批,必须安排带队老师,并对所乘车辆和司机提出安全要求,确保消除不安全因素。具体按《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外出游玩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个人外出,学生本人要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联系方式,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给班主任打电话说明原因。各班主任要在放假前填写好《景德镇陶瓷大学假期学生离校登记表》(附件3),对未能按时返校而又未请假说明情况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向所在院(部)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五、广大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饮食、用电等各项安全,注意防火、防骗、防盗。禁止留宿校外人员,不贪图小便宜,防止他人以中奖、勤工助学、借用银行卡等为理由诈骗钱财。严禁学生下河游泳或到河塘嬉水、玩耍。要求同学们不饮酒或少饮酒,避免因饮酒过量引发纠纷。
  六、注意外出交通安全。不搭乘无证运营的车辆。外出时尽量结伴同行,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骑自行车、电动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
  七、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各院(部)加大考勤力度,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请各院(部)在10月8、9、10日严格考勤,并于当天下午4: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工处学生科。对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学工处学生科。
  八、各院(部)在国庆期间应尽量创造条件安排好学生的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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