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国家资助政策,广泛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不断扩大资助育人成效。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工处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励志奋斗·感恩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展
1.活动内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是我校学生中的优秀代表,通过举办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展,展现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优秀品格,顽强拼搏、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学生的进取精神和成才欲望。
2.活动时间:2016年3月一6月
3.活动要求:
①各学院对本院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进行凝练,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人物个性或经历突出,字数不超过200字,并提供获奖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规格不小于1M,格式为JPG。上述材料各学院请于3月16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将在学校主要宣传阵地展示,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大力推动学风建设,形成更加浓厚的学习风气,为学生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二)征文大赛
1.活动内容:
①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②征文主要面向全校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③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的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2.活动时间:2016年3月一4月
3.活动要求:
①征文报送方式与格式:各学院请于3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材料打印在A4纸上,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体。
②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题目。
③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视频大赛
1、活动内容:
视频大赛的主题是“让梦想点亮芳华”。参赛对象为全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生活、工作或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活动时间:2016年3月一4月
3.活动要求:
①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②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③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格式(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④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
⑤各学院请于3月31日前将作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四)“励志奋斗·感恩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成果展暨表彰大会
1.活动内容:
①对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②对本次征文大赛和视频大赛优秀获奖作品进行展播,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③学工处将根据各分院参赛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一个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2.活动时间:2016年5月
3.活动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并积极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奋发图强、力争上游。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育人意义,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此次主题活动。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初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流程进行报送,确保参赛作品符合格式要求。参赛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展现优秀学生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 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