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1 16:31:22  浏览次数:

各分院:
    优秀毕业生是学院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班学生。为了切实做好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奖励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学习期间,本科三次或专科两次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如评选中该条件名额不足,各学院可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选)
    3、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未受过处分。

    二、评选名额
    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我校共评选142名。其中:陶瓷美术学院24名,设计艺术学院29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7名,机械电子工程学院19名,工商学院19名,信息工程学院6名,人文社科学院18人。

    三、评选要求
由于时间紧,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于4月5日前将推荐意见、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附:《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1年2月21日

版权所有 © 2010-2015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0798-8499625 微信公众号:陶大学工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 邮编:333403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