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生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评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对象为全校在校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进行。学生奖学金享受面占年级专业人数的21%,其中一等奖学金3%、二等奖学金6%、三等奖学金12%;学生奖学金条件参照学生手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及评定名单要有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
学习进步奖评选需根据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评选办法进行,经学生申请、班级、学院初审后上报学工部(处)审核。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落实,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学习进步奖推荐表及评定结果要有班主任签字、学院负责审核的老师签字及党总支盖章,并于4月9日前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形式将本次工作汇总报告、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学习进步奖推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政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 3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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