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筑梦引航——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17:17: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

为发掘和树立我校先进学生典型,发挥先进学生的榜样力量和导向作用,营造勤奋学习、顽强拼搏、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先进学生典型事迹宣传活动通过充分发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优秀品质,推出令学生信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优势,注重大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学习典型、努力争做典型,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形成。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1.各学院(部、系)从本院(部、系)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在校学生中选拨推荐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学生1人,全校共10人,组成先进学生典型事迹宣讲报告团。选拔侧重于学生勤奋学习、擅于思考、开拓创新精神方面,以及在自强励志、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创业就业、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2.各学院(部、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单独或组队的形式举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营造“人人学习榜样,处处看齐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3.向学校推送先进学生事迹材料,报送本次宣传活动的新闻稿、图片或视频资料。

三、活动要求

1.材料要求

先进学生典型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电子照片、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

⑴个人电子照片:提供一张近期电子生活照。要求正面、脸部表情清晰,非大头照和手机自拍照、免冠免墨镜,背景清爽干净、不带日期等信息,照片大小2M以上、JPG格式不用插入WORD文件中。原图在电脑上11显示,头像无燥点。

⑵个人简介:2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年级、专业、职务、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奖项、荣誉分类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

⑶个人事迹(演讲稿形式):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能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用第一人称行文2000字以上。

2.工作要求

⑴各学院(部、系)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部署,树立先进榜样,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心办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召开时间段定为:2019521日——531日,每场报告会作事迹报告的先进学生典型不少于4人,各学院(部、系)可结合自身情况从宣讲报告团成员中选择人员组合,并于520日前将本学院(部、系)报告会召开时间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为尽量均衡各宣讲学生工作量,学生资助中心会酌情提出调整建议。(报告会横幅或字幕统一为:筑梦引航——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XXX学院分会场)

⑵各学院(部、系)要高度重视,积极推选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审稿,确保各项材料质量。先进典型学生材料每人存放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后打包发送至64119584@qq.com邮箱,材料电子稿请于52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⑶各学院(部、系)要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将本次活动的新闻稿、图片或视频资料于201966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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