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由分学生评议、院部考核、学校考核三个方面,满分l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30%,学院考核占40%,学校考核占30%。辅导员个人工作研究成果、个人获奖情况和所负责班级学生获奖情况作为附加分项目计入总分。
二、考核比例
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优秀名额控制在全校辅导员总人数的10%以内,等次统一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得分核定。
三、考核时间按排
1、5月8日——5月13日 学工部向各学院(部、系)署考核工作;
2、5月14日——5月18日 各学工办组织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通过学工系统对辅导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院(部、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院(部、系)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报至学工部;辅导员本人向学工部递交附加分材料;
3、5月19日——5月24日 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初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将2019年度辅导员考核结果报至校人事处。
四、考核要求
1、各院(部、系)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原则、程序开展工作。
2、辅导员要认真对待本次考核工作,全面总结个人工作,准备好支撑材料。
党委学工部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