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依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将勤工助学岗位信息的相关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1.自2020年10月起,所有在岗学生均需提交勤工助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2.请各用工部门将所有在岗学生信息统计至勤工助学汇总表(详见附件二)。
3.原则上,勤工助学岗每学年调整一次,如果因特殊情况发生人员变动,请用工部门将最新的人员信息于每月20号之前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制订部门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范考核制度。为保证勤工助学工作效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全校学生助理岗位人员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考核工作由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请各用工部门予以配合并及时反馈学生勤工助学情况。
注:请以部门为单位将附件一(纸质稿)和附件二(纸质稿加盖公章)收齐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8,同时将附件二的电子稿发送至3293419271@qq.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8日
附件一景德镇陶瓷大学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x
附件二勤工助学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