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为了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校学工处决定举办2021年全校心理委员“大学生朋辈心理助人”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6日—11月13日
三、培训安排:
采用讲座、讨论、户外拓展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和培训。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地点 |
11月6日 9:00—9:30 |
开班仪式 |
研阶 |
11月6日 9:40—10:30 |
专题一:朋辈互助——做好心理保健医生 |
研阶 |
11月6日 9:40—10:30 |
专题二:朋辈互助——心理问题识别 |
研阶 |
11月6日 14:30—15:30 |
专题三:心灵成长素质拓展(一) |
户外 |
11月6日 15:40—16:40 |
专题四:心灵成长素质拓展(二) |
户外 |
11月13日 9:00—10:30 |
专题四:从心出发——心理健康知识知多少 |
研阶 |
11月13日 10:40—12:00 |
结业 |
研阶 |
四、报名方式:
(一)请各分院各班级尽快选拔配备心理委员,于2021年11月2日(周二)将《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2021级寝室心理气象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83418049@qq.com,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学工办印章交至学工处221室。
(二)请参加培训心理委员参加培训时上交《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系)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班级心理委员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
(二)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心理委员不得缺课、迟到和早退,培训中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深入思考。如有特殊情况,预先向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条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存。培训学生参加学习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将通报各学院(部、系),并组织未合格心理委员重新参与考核。
(三)心理委员培训后加强与寝室心理气象员联动,通过主题班会、班级活动等多种形式共同辅助和完成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