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16:57:4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

为了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校学工处决定举办2021年全校心理委员“大学生朋辈心理助人”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

2021116—1113

三、培训安排

采用讲座、讨论、户外拓展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和培训。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地点

116

900—930

开班仪式

研阶

116

9401030

专题一:朋辈互助——做好心理保健医生

研阶

116

9401030

专题二:朋辈互助——心理问题识别

研阶

116

14301530

专题三:心灵成长素质拓展(一)

户外

116

15401640

专题四:心灵成长素质拓展(二)

户外

1113

900—1030

专题四:从心出发——心理健康知识知多少

研阶

1113

1040—1200

结业

研阶

四、报名方式:

(一)请各分院各班级尽快选拔配备心理委员,于2021112日(周二)将《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2021级寝室心理气象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83418049@qq.com,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学工办印章交至学工处221室。

(二)请参加培训心理委员参加培训时上交《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系)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班级心理委员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

(二)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心理委员不得缺课、迟到和早退,培训中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深入思考。如有特殊情况,预先向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条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存。培训学生参加学习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将通报各学院(部、系),并组织未合格心理委员重新参与考核。

(三)心理委员培训后加强与寝室心理气象员联动,通过主题班会、班级活动等多种形式共同辅助和完成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1026

版权所有 © 2010-2015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0798-8499625 微信公众号:陶大学工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 邮编:333403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