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及最美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考核工作
(一)考核方式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分学生评议、院部考核、学校考核三个方面,满分l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30%,学院考核占40%,学校考核占30%。辅导员个人工作研究成果、个人获奖情况和所负责班级学生获奖情况作为附加分项目计入总分。
(二)考核比例
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优秀名额控制在参加考核辅导员总人数的10%以内,等次统一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得分核定。
(三)考核时间安排
1.3月22日 学工部向各学院(部、系)部署考核工作;
2.3月23日——4月1日 各学工办组织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对辅导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考核过程学工部思政科需参与;院(部、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院(部、系)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报至学工部;辅导员本人向学工部递交附加分材料;
3.3月28日——4月3日 辅导员进行述职(特色和亮点工作ppt展示,5分钟内)和辅导员辨识度考核(5分钟内)。
考核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初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将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结果报至校人事处。
(四)考核要求
1. 各院(部、系)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原则、程序开展工作。
2. 辅导员要认真对待本次考核工作,全面总结个人工作,准备好支撑材料。
二、最美辅导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全校辅导员(含机关、科院),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名额
最美辅导员的评选在各院(部、系)(含机关、科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爱岗敬业,模范履行辅导员职责。坚持把德育放在班级工作首位,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状况,向学生展现尽可能完美的品质,要增强为人师表的意识,确立立德树人的目标,做好“品行模特”。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在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业绩显著。
3、积极加强班级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班干部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能善于发现、培养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校纪校规。能严格要求学生,指导督促学生学习,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级常规工作考核成绩位于学校前列,并且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育人实效突出。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
5、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学校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6、按时、按质完成学生宿舍值班工作以及学工部、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评选要求及办法
1、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此次评选采取个人申请和各院(部、系)(含机关、科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名额原则上为各院(部、系)(含机关、科院)可推荐2名。申请人填写好最美辅导员评选推荐表,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约2000字左右)交至院(部、系)党委(总支),由院(部、系)党委(总支)将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份于4月3日之前送交学工部思政科。逾期不报或只报名单不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