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全校学生:
为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规范课堂纪律,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无机课堂”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手机管理
1.正式上课前,由任课教师督促学生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关机状态,有序将手机放置在手机收纳袋中,各学生班级班长配合任课教师抓好落实。
2.如需通过手机进行课堂考勤的,须在学生考勤结束后,将手机有序放入收纳袋中;如在授课过程中确需使用手机进行信息化教学的,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和安排,并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3.下课后,各班班长要提醒所有同学取走各自的手机、切勿错拿他人手机。
二、强化督导检查
1.学校教学督导和学生干部将不定期通过现场走访和抽查等方式,检查各授课教室的手机收纳袋使用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和各学院(部、系),检查结果作为教学评价指标纳入教师考核。
2.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将学生执行手机袋情况与平时成绩挂钩。
3.学生班级执行“无机课堂”情况将作为“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班团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开课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教师严格履行课堂教学管理第一责任,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在课堂中使用手机管理和监督,确保“无机课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各学院(部、系)要通过班会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将《通知》内容传达给每一名学生,向学生讲清楚有关要求,要求学生积极落实通知内容。
3.各学院(部、系)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学生充分认识“无机课堂”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使用手机,积极参与到“无机课堂”的创建活动中来。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