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辅导员担任《劳动教育》理论课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0 17:03:26  浏览次数:

全校辅导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途径,提升工作效果,经研究,决定选聘部分辅导员担任《劳动教育》理论课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辅导员(不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素质高;

2、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

三、选聘程序

1、组织试讲。学工部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试讲,择优录用,试讲时间为20分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试讲内容在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程》上任选一个章节;《劳动教育》试讲内容见附件1,可任选一个主题进行试讲。

2、辅导员自主报名。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5月26日前交至学工部思政科。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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