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红色班级”是我校大力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载体,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并弘扬红色文化,进一步规范我校“红色班级”建设,提升“红色班级”育人功能,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关于开展“红色班级”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1] 18 号)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红色班级”创建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首批“红色班级”创建试点班级(见附件)
二、工作内容
1.“红色班级”要梳理前期工作计划,围绕年度创建工作中的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特色打造、成果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形成具有参考性、指导性的“红色班级”创建案例。
2.各学院(部、系)要根据“红色班级”创建推进情况,通过会议、新媒体等途径总结宣传创建过程中可借鉴、可复制的好经验、好作法,建强红色文化育人品牌。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系)要高度重视,尽快开展“红色班级”总结工作,在“红色班级”创建总结工作中要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打造“红色班级”标杆引领,切实提高学生对红色文化的认同程度、理解深度和践行力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将通过“陶大学工”微信公众号推送展示红色班级的建设成果,请各学院(部、系)将“红色班级”总结材料和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文件夹命名:学院+“红色班级”名称),于10月24日12:00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邮箱:tdxgc_szk@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