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总结凝练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验和成效,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办法与述职制度(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述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考核内容
1.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班团组织建设、奖惩资助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学校、学院(部、系)交办的其它事务等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进行述职。
2.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年度述职内容通过PPT的形式进行工作汇报,汇报时间控制8-10分钟以内。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三、考核对象
全体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要认真对待本次考核工作,全面总结个人工作,准备好相关述职材料。
2. 各学院(部、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述职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述职内容的指导,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考核办法与述职制度(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3. 11月11日前,各学院(部、系)完成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鉴定,并将《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至思政科,联系人:苏杰151798309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