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在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中涌现出一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为全校师生营造了文明、友爱、温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扎实有效开展了各类学生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决定对2023—2024学年期间,学生组织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学生组织工作,熟悉学生组织制度和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
4.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受到广泛好评;
5. 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评选程序
各学生组织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学生组织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先进个人”,填写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经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后报送推选对象。
四、名额分配
各学生组织在名额范围内进行推报,推荐名额不超过组织总人数10%,推选对象须符合评选条件。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序号 |
组织名称 |
总人数 |
推荐名额 |
1 |
宿舍管理委员会 |
163 |
16 |
2 |
自律委员会 |
161 |
16 |
3 |
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 |
80 |
8 |
4 |
新媒体中心 |
52 |
5 |
5 |
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 |
46 |
5 |
6 |
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委员会 |
24 |
2 |
合计 |
52 |
五、有关要求
1. 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评选,评选结果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2. 本次评选结果也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3.请各学生组织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纸质版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dxgc_szk@163.com。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先进个人”申报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先进个人”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