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21:02:23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在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中涌现出一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为全校师生营造了文明、友爱、温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扎实有效开展了各类学生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决定对2023—2024学年期间,学生组织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学生组织工作,熟悉学生组织制度和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

4.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受到广泛好评;

5. 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评选程序

各学生组织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学生组织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先进个人”,填写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经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后报送推选对象。

四、名额分配

各学生组织在名额范围内进行推报,推荐名额不超过组织总人数10%,推选对象须符合评选条件。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序号

组织名称

总人数

推荐名额

1

宿舍管理委员会

163

16

2

自律委员会

161

16

3

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

80

8

4

新媒体中心

52

5

5

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

46

5

6

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委员会

24

2

合计

52


五、有关要求

1. 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评选,评选结果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2. 本次评选结果也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3.请各学生组织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纸质版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dxgc_szk@163.com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先进个人”申报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组织“先进个人”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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